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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老狼热门评论
真美好,想起我那2GB的初恋和10TB的真爱。
此刻的我正在老家的庄家地里看粮食。漫漫长夜,荒郊野外,单人床外加一个蚊帐,再来上一首老狼。谁说农民不懂浪漫,我觉得此刻的我浪漫的狠哩!
老狼和高晓松去天天向上那期看了好几次,每次还都会有种感觉在。老狼说当年他唱那句“在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时候哭出来了。高晓松说,二十几年过去了,老狼身边还是当初的那个姑娘。
高晓松在南京作品音乐会最后一首歌前说,年轻时只觉得全世界所有男人只我对她好,只有我才是好男人,多年过去后发现她身边的好男人还是很多的,只有我不是好男人,所以我写了[同桌的你]。现在特别想追忆,追忆什么?相信爱的年纪,没有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四十岁时,我们再相逢。你问我,风花雪月算什么?我说,算成语吧。
老狼在恋恋风尘的专辑文案中写到「我们有没有可能回到从前 你给了我很多快乐 我想为你做些事 在夜深的时候和你在一起 分享一杯清水和一种声音」
想起初中时候,喜欢班里一个女孩,心里胆怯又顾虑一直不敢说,毕业后就再也没了联系。不知她现在在哪,也许早已嫁为人妻,现在常常会想和她再次相见,却早已不可能再回去。“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由衷羡慕属于70或80初年代那批人的大学校园,网络不发达手机不普及,总能有在图书馆一看书看一下午的时光。校园还没有扩招,大家都怀着对知识的渴望。穿白裙的姑娘坐在白衣少年的车后座上在树荫间飞驰。这些都是理想中大学的模样。
高中的时候这首歌的歌词儿都会背了。五年后却发现连调子都忘记了。高中时候喜欢的女孩儿去了上海,和我恩断义绝。那时候我说以后再也不去上海了,这五年我也一直守着这誓。但是我已经不想念她了。
胖子是真才子。不要黑他。
你不是赵雷的南方姑娘,不是马頔的傲寒,不是宋冬野的董小姐,不是李志的港岛妹妹,不是海龟的玛卡瑞纳,不是王威的她,不是贰佰的玫瑰,不是尧十三的北方女王,不是许巍的故乡,不是低苦艾的小花花,不是陈粒的祝星。你只是风尘中我恋恋不舍的姑娘。
“不害怕。没事儿,好好长大。”
这里没认识的人😊这是我暗恋的男孩子最喜欢的一首歌,应该算是暗恋吧,以前我说因此我也最喜欢,现在我不敢听,因为忽然意识到根本没有希望,因为没有交集啊,南京,西安,上海,无论哪里,注定无缘,不敢听,可我永远祝福你,希望你最幸福,希望你的不安与厄运通通被驱散,愿你一生顺利
“他胆小得只能躲在后面哭的小男孩儿,如今已经能从容坦荡地坐在这么多人面前给他唱歌了。”
即使矮大紧是那么有才华的一个人,也不敢相信这首歌是他写的,只感觉在那样的一个夜晚,上帝掰着他的手腕子写下了它。
10年前,不是1995了,而是2005。 ——突然觉得老了的瞬间
我们所爱的,常常不是一个人,而是爱情本身。那天晚上,月光才是你的真正情人。 ——莫泊桑 《月光》
看麦子时我睡在地里 月亮照我如照一口井 家乡的风 家乡的云 收聚翅膀 睡在我的双肩
笑死了 作者专门在结尾说了 不要去评论 翻完评论全是小狗粉 [大哭]
“唱给谁呢?他是我的爱人,我哥哥,我的小狗”。
其实是不该发表这条评论的,因为作者有在文末很认真地表达过不希望自己读者带着看完小说情愫打扰到这首歌和歌迷。可我又自私地认为这首歌一定程度上治愈了很多认识陶淮南和迟苦的读者们。同时也认为一首歌本身也是会被不同的渠道和原因被听到。这也就是一首歌曲本身存在的魅力和赋予出的价值与意义。
无论我们最后生疏到什么样子 曾经对你的好都是真的 希望你不后悔认识我 也是真的快乐过
这一代人太着急了。一下子就喜欢,一下子就分开。喜欢一天就说一辈子。好向往七八十年代的爱情。那个年代的情歌都是那么含蓄温柔的。——来着一个零零后的心声
有没有从风犬少年过来的
微博上骂高晓松的人肯定没听过这些歌 内心不是温暖纯良的人怎么能写出这样的歌呢[爱心]
陶淮南有小哥,小哥最爱他
老狼,你是否会怀念一位名字带逼的朋友。
想起高三某天晚上我在偷看《萌芽》,里面有篇文章正好就提到了那句歌词“那天黄昏 开始飘起白雪 忧伤开满山岗 等青春散场 午夜的电影 写满古老的恋情 在黑暗中 为青春歌唱”,当时听的广播正放到这首歌的这一句,这应该是我长那么大遇到的最巧合的一件事了吧
民谣很奇怪,一个人听会emo,两个人听会浪漫,一群人听洋溢着青春气息
潘茜。据说老狼当时喜欢唱齐秦的《狼》,潘茜就说要不你叫老狼吧[大哭]
高中的她,大学时联系过,半真半假的玩笑说一块凑和凑和得了,半真半假的就过去了,那时已经是大三,已经过去了三年,过了一个月我去了她的学校,她带了个男朋友,呵。又过了五年,在昨天,她说她现在单身,我又开了个半真半假的玩笑,说完有些平淡,却失眠了。明天,我去找她。1000公里。
高晓松是我认识的,第二有才的蛤蟆
老狼上我歌,其实我内心是拒绝的,就好像初恋进了夜总会,跟你没什么关系,但又说不出的不愿意
突然想起这段话:我对你这么好 你却总这样不冷不热的 可我毫无办法 谁叫一开始主动的人是我 偶尔也会想想 当我终于消失在追逐你的长途里 某个夜里你的手机微微一震 你会不会恍然的以为 还是我给你的温柔
在遇到矮大紧之前 我一直都是外貌协会
他们永远都是彼此的小狗,不管过程多么辛苦,最后他们在一起了,他们一定是最幸福的
不管我本人多么平庸 我总觉得对你的爱很美
三刷《陈年烈苟》,还是这首歌收尾
怎么说的,汪精卫的诗写的也很好
高中时迟到要在班里唱首歌,于是我为了给她唱这首歌,故意的迟到过😅
走吧,女孩,去看红色朝霞。
可惜我写不出这样干净的诗句,是海子的《麦地》
当年小学的我并不知道表哥嘴里所说的老狼并一度认为他是黑社会老大,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想起这件事我笑了。
《恋恋风尘》是百听不厌的老狼的歌,高晓松的作品。大量的切分音和三连音的运用,木吉他与小提琴创造出的布鲁斯基调。。。老狼+高晓松就代表了那个年代的情怀,当有一天他们不再合作,好像就是一个时代的结束。
高晓松说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彪悍勇敢简单温暖
多希望有一天突然惊醒,发现自己在高三的一节课上睡着了,现在经历的一切都是一场梦,桌上满是你的口水。你告诉同桌,说做了个好长的梦。同桌骂你白痴,叫你好好听课。你看着窗外的球场,一切都那么熟悉,一切还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