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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称-蔡依林热门评论
越黑越红的林林,我越来越喜欢了。喜欢她的用心和努力。华语也就你能入耳了。
林俊杰的铺陈很赞 不是他的传统强项么 蔡依林最走心的第二波抒情歌 没有为了抒情的摇滚而洒狗血 唱腔选择明智 虽然无法和记得等经典抒情歌相提并论 但在才华越来越少的时代 已属上乘作品(转)
快来听听蔡依林抒情主打《第三人称》金曲歌王林俊杰谱曲 继《马赛克》后的二度合作[大笑][大笑][大笑]
说应该让孙燕姿唱的那位你是有多了解孙燕姿的歌,还是你是有多了解蔡依林的歌,这首歌是蔡依林唱的也只有蔡依林唱。
林俊杰的才华果然不是盖的[强][爱心]
JM表示这首歌蔡依林唱得很好
这歌是唱给所有人的过去的自己的,包括男也包括女,所以要用“他”而不能用“她”,懂了木有~
这首歌的演唱者是蔡依林,不要再说要是拿给谁唱谁唱该多好,这首歌只属于蔡依林只有她唱我才觉得好听,换成别人我可能连听都不会听一下。😪😪
林俊杰的旋律真好听……
jj的曲,确实是为jolin量身打造的感觉…带出了作为女人内心柔软的一面,但是这个女人最终还是坚强的…一种让人心疼的感觉
我没有要单曲循环 今夜就大喝一场 就不再去想任何关于你 去爱一个人 被一个人关心照顾 真的是两种心情 今夜就大醉一场 醒来就忘记 晚不安? ——晚安
说句实在话 和蔡依林这首同名的第三人称的歌没有蔡依林这首好听 可惜了 没有那么多人听到这首歌
林俊杰说过蔡依林是外表很强大像女王但实际上内心很敏感…林俊杰写出了蔡依林的内心。很棒的歌曲
蔡依林这么多年不管同时期的歌手还唱不唱,不管后期的年轻人怎么唱,她都一直坚持唱歌并且一直保持活力,我觉得她的歌声其实很好听。不管你喜欢蔡依林还是孙燕姿(我也很喜欢孙燕姿),都没有必要用一个歌手和另一个对比,唱歌本来就是讲故事,只要你的故事打动了我,就是好故事。
好像大家看了老林的纪录片都来找歌了[憨笑]每首都再重新听一遍
蔡氏情歌冷门推荐 早期:怪我太年轻 / 你快乐吗 / 舍不得 / 如果不想要 / 你还爱我吗 中期:我要的选择 / 奴隶船 / 做一天的你 / 始作俑者 / 反覆记号 / 酸甜 / 好想你 / 离人节 / 最终话 / 开场白 / 怕什么 / 非卖品 / 节拍器 / 假装(粤语版) / 惯性背叛 后期:彩色相片 / 降落伞 / 马赛克 [星星]
今天在火车上想听买辣椒也用劵的《第三人称》,于是就搜索来听,看到下面有蔡依林唱的,我以为是翻唱,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一首歌。感觉这首更耐人寻味,更击中我的心脏。第三人称真的很特别
第三人称歌词的深意是跳出自我思维,来审视自己,从感情到人生去深刻的反省自己值不值。多数时候都会自以为是,只有跳出自己 跳出麻痹心理 我们才能真正了解真实的自己。成熟的过程就是不断的纠结和思想做斗争,最后我们终将对一切释怀 其实林俊杰选蔡依林唱这首歌 就是唱她蔡依林她自己的成熟模样
我是先听这个第三人称的,后来才晓得那个的
一听,怎么有点好听,想看看作曲,一看,竟是我家林二[惊恐][惊恐][惊恐]
“长大真不好 连快乐都裹着一层苦”
不必踩一捧一哈 hush也是很有才华的人 说那首口水实在大可不必
第三人称 别人第一反应想到的是Hush的版本 我第一反应是Jolin的这个版本
有位男歌手翻唱的《第三人称》上了首页推荐,还是觉得Jolin更能唱出这首歌想表达的情绪。
刚才一对学生模样的情侣在滨江沙公园问我喜来登酒店怎么走,我毫不犹豫的指向了新华书店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在知识的海洋里找回迷失的自己。
去程飞机上听到,一直单曲循环,听到的当时确实差点哭出来。。。不要太入戏,这点破事算什么玩意
所有的离开都是有征兆的 你的怀疑都是真的 他该让你失望的事 从来都没辜负过你
老林作曲,听了一遍,连歌词加旋律都很喜欢,一个月了和老林的其他歌一起循环了一遍又一遍。蔡依林本身很励志,别人越是说她不行,他越是要尝试挑战,越来越喜欢她了。
不结婚对不起父母,结婚对不起自己,离婚对不起孩子。
讲真,这首歌刚出来的时候,看MV,不看不知道,原来泪还是忍不住滑落了,我都已经分不清jolin的歌声带给我的是她的故事还是我的故事了,代入感从未如此强烈,看到“我该挽留他吗?”“你有挽留他吧!”时,终于哭出了声。要知道,故事里不仅曾有他和她,也有曾经的我们。
Jolin唱这首歌的背景是,周杰伦已经要结婚了。她当年出了这张专辑时,我就听了她专辑的所有歌,像和安室奈美惠唱的I am not your girl,她想表达她离开后也过得很好,她还会怀念周杰伦,但这段感情要藕断丝连
说实话,这首歌绝对是属于老林的。不好意思,我说的是JJ林俊杰
第三人称的自己,妈的!好过瘾[大哭][大哭][大哭]
我很开心看到有人在这里称赞JJ的才华和肯定JJ的付出[可爱] 蔡依林和田馥甄是我觉得唱歌气场超级强的两个女歌手啊!!棒棒[爱心](我就是肯定唱功,不是CP粉)我是JJ真爱饭[爱心]
你凭什么觉得你回头我就在?
一首歌第一次听有味道 第二次有故事 第三次听泪流满面
那天晚上听着这首歌哭了一夜,先撩我的是你,最后舍不得的是我,即使只有三个半月。
不要为了觉得自己该谈恋爱而去谈恋爱。连试一下都不要。
看到这么少的评论,才发现那个大街小巷放着你的歌的日子已经离现在很远了,我的过去也离现在很远了,我仍然喜欢听你的歌,但不再哼着日不落吵吵闹闹,会听着第三人称旁观自己,谢你。
常有人苦笑着讲,“我有一个朋友”,那或许就是第三人称的自己吧
hush的第三人称本来很小众。。不知道哪位翻唱了之后就开始烂大街了。。。。很烦。也没必要踩一捧一谢谢,两个都好听
爱情是廉价品亦是奢侈品,我多少次趴在玻璃外渴望拥有着它,却又在无数次可能性中选择后退,我没有勇气去面对。希望一直是第三人称,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忍受那些痛苦了?
听了很多遍这首歌,一直在想第三人称为什么是自己。后来才明白原来是在面对不同环境的时候只能用第二、第三人称来表达自己…这样才可减少带来的伤害…第一人称打包好的眼泪给第三人称带走…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快乐不受伤害
爱情啊,早已从“终于明白,爱回不来”,变成了“这点破事,什么玩意。”
高考分数出来了 考上了!耶谢谢曾经努力的自己
有多少因为昨晚天津而来听
意思是两个的床上,只留了一个人睡,失恋后在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