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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爱陌生人-王菲热门评论
那个唱嗲嗲的“Come on,baby"的baby已经长成了一个唱着摇滚撩妹无数扳弯一群女青年的新国民老公啦[憨笑]
才知道那句“come on baby”是窦靖童2岁时献的声
高三的mp3里只有几首歌,这是其中一首。成长是件奇怪的事,过去从来听不懂的歌,你会在某一个时刻幡然醒悟原来歌里诉说的是这个意思。
这种鬼天气在出租车上听到这首歌的前奏真是很让人惊喜啊!
地铁上爱过某人某瞬间,下楼梯爱过某人某瞬间,插肩而过爱过某人某瞬间。长久的感情充满危险,短暂的瞬间,怦然心动,纯洁纯真美好,怀念。
好多人都不知道,当年史泰龙买了这首歌的版权,用在电影《复仇杀手》里。。然后陶子采访问王菲看法,王菲说:还行吧。。[奸笑][鬼脸][开心]
窦靖童出道的歌曲[憨笑]
“我昨天遇到一个人,感觉他非常有意思,印象深刻。但后来就再也碰不上了,人生就是这样。”-- 王家卫
林夕说这词就是表达一种简单的喜欢,我喜欢你,不一定是喜欢你全部。王菲也打了个比方,可能就喜欢某个人的手指而已。你喜欢她的头发,喜欢她的酒窝等等,但不参与她的生活,没那么复杂,没那么深刻。
如果你只是追逐一种感觉 大可不必爱具体的人
我们狮子座就是逼格的代名词
一见钟情,明明是见色起意. 日久生情,不过是权衡利弊. 连白头到老, 都只是习惯使然. ——安逸《这咬人的爱》
陌生人迷人的地方在于,你可以尽情把自己的想象投射其上,在确定为一个具体的形象之前,那个人拥有理想的神性。
那时的王菲喜欢,喜欢洒脱的她,喜欢重庆森林里的她[可爱]
我愛的比臉色還單純 比寵物還天真。[可爱]
第一万次感叹这个前奏 张亚东太会编了
为什么只爱陌生人,因为陌生人是未知的,是完美的。就像所有的相遇在最初总是闪闪发光的。
了解是厌恶的开始,所以只爱陌生人
以前听电台,张亚东的录音:我知道我们上一张专辑玩的有点过火(指《浮躁》),所以我想要接下来想替她写两张赚钱的专辑。 然后这两张专辑叫《唱游》和《只爱陌生人》,豆瓣评分9.2和9.3。 那时候我就想天才们真可怕,赚钱这事虽然俗,但对他们来说,的确很简单。
我听的第一首菲的歌。那时候去表姐家表姐在屋里唱这首,我就这么记住了。那时候好像不到4岁?
窦靖童看名字就知道是当初的真爱啊。窦唯和王靖雯的孩子。
这歌太前卫了!!!难以置信竟然是00年之前的
看了杨澜访谈录,感觉王菲李亚鹏真是不合适,王菲这个人就不适合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婚姻
童童的come on baby~就像小丘比特射出的一箭
一个整天被黑子们说不爱孩子不爱家庭私生活混乱的女人,给她的孩子一种最独特最高冷最文艺范儿的爱…“come on baby”!
不要爱上具象的人,结束时会恨自己的单纯和天真
我命令你们所有去听菲比寻常那个现场版!!那个鼻音那个尾音那个爵士改编,那句come on baby!!!太好听了!!比这版好听一万倍!!!我命令你们都去听!!!!!
我爱你跟你没多大关系,我爱的只是某些特质,恰巧你有而已,换做别人也一样
每个人都是小岛,我却觉得你像风
为什么只爱陌生人,因为陌生人是未知的,是完美的。就像所有的相遇在最初总是闪闪发光的。
可能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大哭]
年纪越大就越喜欢王菲。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平庸吧,才无比的羡慕那些有天赋有才华有底气潇潇洒洒的生活的人,而我注定要为了生活而向现实低头。
如果王菲未用过王靖雯这个名字,会不会取个窦窦菲[多多比耶]
好像有点明白这种感觉。永远期待未知的爱,拥抱全新的感受。只爱陌生人。
王菲唱所有歌都是正正经经去唱,不会为了突破原唱去瞎改编,完全靠音色唱法把歌变成自己的,就像在邓丽君纪念演唱会上,其他所有歌手都各种改编,想有自己风格,只有王菲老老实实唱了邓丽君的歌。同理其他人翻唱王菲的时候,不是太学习王菲的唱腔,不伦不类,就是为了突出自己风格,擅自改编
因为是陌生人,所以可以只欣赏,不靠近,既无所求,也不亏欠,更没有伤害。
童童的童音真美麗。想著阿菲自己把童童帶大的那段日子,為了避開狗仔保護童童的時候。誰在說她是壞母親我掐死他。愛的夠深沉再不需要特意展現。希望阿菲一直快樂就好。
“come on baby”真是要萌化了呀~💙
为什么只爱陌生人 因为越了解越失望 越接触越无趣
王菲的爱是挺单纯的 爱就爱了 恨就恨了 离就离了 走就走了
妈妈总说我学不会爱具体的人,现在我终于懂了我爱的是具体的自由,我要真实可感的自由。具体的自由不绝对,但与爱具体的人冲突。
在看到李亚鹏说:“最爱的歌是传奇,”“我为这个家牺牲”之前,她们俩还是合适的。
不是刻意模仿 田馥甄也说过 翻唱王菲的歌的时候因为听过太多太多遍所以不自觉地会唱得有些像王菲的唱腔 都能理解
啊~作为奔四的大叔,一听这歌就想摆头嘟嘴原地转圈圈~
窦靖童说她很爱这一首🎀
夜里临睡前,听着王菲的只爱陌生人,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歌手能给我这种感觉,就好像秋天我躺在草地上,她伸出手轻放在我闭上的双眼帮我遮住有些刺眼的阳光,而身体却能感受到阳光的温热,还能闻到秋天夹杂干枯树叶的味道,然后她在我耳边哼唱这首歌,告诉我,你有什么理由不爱这世界。
评论里有句话说的很好 成长是件很神奇的事 曾经怎么都听不懂的歌 你会在某一个时刻幡然醒悟原来歌里诉说的是这个意思 所以人要活简单一点 很多事情不必深究 该懂的时候自然会懂 你要做的只是去听更多的歌 去见更大的世界 不急不躁 保持微笑[爱心]
记得牵过一个男生的一双手,骨节分明且白皙,食指下面有一道疤痕。但现在完全回忆不起来是谁的手了。